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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Y拍3/5起禁止刊登SoftBank解約機

Primo(primolee) 一般網友
發文: 507 經驗: 1,472
發表於 2008-03-13 10:34
我覺得, 不管解也好, 貼片也好, 重點還是要以正規管道取得才是正確的.

雖然說解約機害Vodafone垮掉是言重了點, 本身經營不善才是最大主因. 但是相信解約這件事一定對Vodafone有相當程度的影響. 或許我看一間公司都是以他的財報為主吧...
是RB也是阿比!(a911002) 一般網友
發文: 1,961 經驗: 5,819
發表於 2008-03-13 12:17
同意+1...
只是日本手機真的太了..
要進口到國外機率也真的不高= =+
也就是因為他...
有一定的市場
所以才會有所謂的解所謂的走後門路(卡貼)
這些門路...
guest(guest) 一般網友
發文: 0 經驗: 0
發表於 2008-03-13 13:06
行銷手法不同吧… 他牌手機不管手機強或不強,做到了一點是統一規格 日本的手機再強,他所擁有的市場仍僅限於日本 日本的人口比例佔全世界 使用人口比例多少?
Primo(primolee) 一般網友
發文: 507 經驗: 1,472
發表於 2008-03-13 13:46
延續Ben的話, 在人口相對起全球來說的日本佔少數, 但是手機價格以同規格來說還比其他地方便宜就一定有它的道理.

Docomo 905算是貴的, 買斷價格在45000Yen. 只要降一級到904, 價格便宜的是905的1/3.

重點在"用量"還有"配套服務". 以往去東京每次看大家手機一直按按按(不是罵髒話諧音喔)以為是在傳訊息, 這次因為辦了這支手機才知道手機網路的服務又多又好用更重要的是速度非常快. 光光手機遊戲就多到數不清, 我自己除了FF4月之歸還以外就還多下載了兩個遊戲. 現在就知道了, 原來日本人用手機不只是傳簡訊, 連上網的比例都不算小數. 除了遊戲之外, 還有很多好用的情報, 也有商店的折價卷, 台灣三台日本台偶爾也都會介紹. 種種累加之下電信業者和商家的互惠, 個人猜測才能促使手機的單價下降.

我舉的比較爛的例子, 就像一些雜誌一樣, 明明就是很厚的一本, 但是因為裡面有很多廣告讓雜誌商賺取雜誌費, 相對上雜誌本身的售價就下降, 而這些廣告資訊因為被看到而讓商家受惠.

現在資訊發達, 一些"紙張"類的書報雜誌等等都慢慢越來越難做, 在日本就算是很成功的轉到手機上去.

所以前幾位大大一直在說我們是偷用, 其實意思就是這樣, 回饋低單價手機是給當地的日本人因為他們有"可能"會利用這些加值(value-added)的服務才會讓業者有錢賺. 廣告費為什麼這麼貴一定有它的道理, 在日本手機上的廣告來說, 廣告費其中就有部分應該是回饋在手機的售價上. 而賣到我們這來是接近他們的售價, 但是我們卻"不可能"去利用到那些加值服務而無法達到電信業者和廠商的互惠關係, 等於我們現在買日規機是要感謝現在正在使用手機上網服務的那些日本人.

而台灣做不起來, 雞生蛋蛋生雞, 是因為業者提供的服務不夠多呢? 還是因為使用者太少讓業者沒有足夠的利潤去新增或加強服務... 這個... 每個人看法不一樣, 業者和使用者的角度都不同, 就跟我在營業和採購都待過, 兩者是互相都需要對方但是卻又很對立的單位... XDDD

話題似乎太嚴肅了... (汗)
MOMO(momo1006) 一般網友
發文: 1,952 經驗: 4,779
發表於 2008-03-13 16:21
貼卡啊~~~我不覺得這叫"走後門"~ 請問偽造身分證也算是"走後門"嗎?? 呵呵呵呵~~= =++++ 是重罪吧~~~~哈哈~
啾咪
征木(justin25) 一般網友
發文: 1,657 經驗: 3,519
發表於 2008-03-13 17:50
不是偽做身份證
是用了 GSM 的 Repair Standard
讓手機以為是測試
有關貼片的運作原理可看這篇別台的:
http://www.ima-mobile.com/phpBB2/viewtopic.php?t=33579
MOMO(momo1006) 一般網友
發文: 1,952 經驗: 4,779
發表於 2008-03-13 19:36
基本上~對我來說~~ 都一樣啊~呵呵~ 在日本人眼裡~~也是一樣~= =
啾咪
guest(guest) 一般網友
發文: 0 經驗: 0
發表於 2008-03-13 21:20
喔~不好意思搞錯了......= ="
guest(guest) 一般網友
發文: 0 經驗: 0
發表於 2008-03-13 21:25
也就是說 之所以「限制只能用該電信業者的SIM卡」的意思就是說 不管是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或是正大光明的使用解鎖機 只要是以「非本(au.DoCoMo.SB)電信業者的技術」來強制使用此產品 就是犯法
Primo(primolee) 一般網友
發文: 507 經驗: 1,472
發表於 2008-03-14 09:34
ㄟ... 有沒有犯法, 還是要翻翻Docomo或Softbank的合約來看看比較妥. 不當解約是一回事, 但是正常解約後的手機拿來當別的用途又是另一回事了. 只是台灣的合約我都沒在看了, 更何況是日文的合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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