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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可能將建議拆分亞馬遜、蘋果、Google 與 Facebook 持有業務

Y不拉桑(yu_987) 一般網友
發文: 9,731 經驗: 23,415
發表於 2020-10-07 20:53
真有這麼容易嘛~光Google底下的服務就一拖拉庫~全部都拆分這是一個很大的挑戰,且一旦真的拆分會不會造成資源分配不均...
小馬(kingsister) 一般網友
發文: 14,697 經驗: 33,105
發表於 2020-10-07 23:01
感覺沒那麼簡單,總覺得他們內部有甚麼協議之類的
chiu(chiuuu3519) 一般網友
發文: 15,046 經驗: 34,503
發表於 2020-10-08 00:16
這個看看就好 利益如此大
吵吵鬧鬧後應該還是在這些人手中
反正就是上有政策 大公司自然有對策
還因應政策問題
chiu
好啊來啊(114514kbtit) 一般網友
發文: 11,952 經驗: 26,046
發表於 2020-10-08 02:18
從 HTC U Ultra 發送
表面上是要拆分亞馬遜/蘋果/Google的業務,實際上是眾議員想趁機跟企業家撈油水啦。
來來來過來過來
story5ace5(story5ace5) 一般網友
發文: 11,715 經驗: 24,890
發表於 2020-10-08 06:45
從 紅米 Note 8T 發送
哇果然不簡單管的範圍真的很大而且又有想法不愧是先進的國家
maxliu52(maxliu52) 一般網友
發文: 9,366 經驗: 22,048
發表於 2020-10-08 06:58
從 Samsung Galaxy A7 (2018) 發送
這種做法恐怕對這些頂尖公司股價影響甚深
aps0195(aps0195) 一般網友
發文: 4,678 經驗: 11,240
發表於 2020-10-08 07:29
只要企業財團用些手段結盟或併購的方式也是可以一枝獨秀
aps0195
cchichi523tw(cchichi523tw) 一般網友
發文: 8,765 經驗: 20,850
發表於 2020-10-08 07:57
這樣子好樣也只是一時的效果,時間一久又有另一種模式出現,商業就是如此
alexhcc66(alexhcc66) 一般網友
發文: 165 經驗: 3,380
發表於 2020-10-08 10:15
眾議院的建議只是建議,還要看參議院通過與否跟行政部門願不願意執行。
竹蜻蜓大叔(allencq) 一般網友
發文: 7,603 經驗: 19,070
發表於 2020-10-08 11:14
拆分有意義嗎? 不就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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