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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Android Market 台灣停售付費軟體,北市府罰一百萬

修修臉(fitbtm6810) 一般網友
發文: 9,149 經驗: 20,028
發表於 2011-06-27 15:23
Jason說:
dantalin 這點可能要稍微訂正一下,消保法 7 天審閱期規範的是「訪問買賣... 恕刪

在這個七天鑑定期,在當時小人有小小的研究!
答案是沒人敢給個肯定的答案,就連我打去消保會去問,
他們也是說的很模糊!在台灣很多的法律制定,都是很模擬二可!
誰會說話,說的讓法官覺得你最有道理,你就勝了!
我舉一個題外的律條!
公司有盈餘時是不是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呢?我想到現在還是有人不知道吧!
希望大家都可以很幸福的使用自己喜歡的手機喔^^ BY 修修臉
Kuru Droid(tim1658) 一般網友
發文: 10,173 經驗: 26,755
發表於 2011-06-27 15:25
 太震驚了表情 #5
努力賺EP
歐元(jamesou12490) 一般網友
發文: 45 經驗: 197
發表於 2011-06-27 15:29
dantalin說:
Jason 說的訪問購買等等我知道,不過新機買回家卻 7 天內故障了,我們的代理... 恕刪

還是一樣只能送維修,在店面買時可以仔細檢查,如果給你換新算是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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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確實有點長,有些遊戲七天內就可以破完,這樣遊戲廠商豈不是沒賺到錢,我覺得24HR就夠了
綠海葵(kenphy77) 一般網友
發文: 4,745 經驗: 13,518
發表於 2011-06-27 16:19 ,最後編輯於 2011-06-27 16:36
歐元說:
還是一樣只能送維修,在店面買時可以仔細檢查,如果給你換新算是福利--------... 恕刪

在店面買的 3C 商品出問題,通常是規範在業者制定的保固條款內(定型化契約),適用民法私法行為買賣契約章節,不限定7天,甚至曾有經銷業者打出14天內非人為瑕疵可換新。

但通常店家會要求買主送原廠鑑定,如判定非買主之人為瑕疵才可換新品。但這運送期間業界習慣並未扣除,最好是自己送去原廠並開立鑑定證明。如判定非人為瑕疵,而購買處是直營或特約商店,可進一步要求直接聯繫該店家通知該買主可換貨。

綠小弟4年多前,是遇過家人的 PSP 3007 面板出問題,除了亮點(光只有亮點不能換貨),還有在特定遊戲畫面下,視角旋轉時畫面嚴重切割。當時前後跑去購買的錢尼特約店家要求換貨,吃了兩次閉門羹,最後第5天選擇不靠店家送,自己跑錢尼維修點。錢尼某工程師人還不錯,雖然工程師也說換貨這件事情是買主與賣家(店家)之間的事情,但我陳述如遇到店家刁難該怎麼辦時,工程師就照著我拿出的店家名片上電話,打電話到店家溝通,換貨成功。(那時候一度覺得很麻煩,也感受到被互踢皮球的不悅感,再加上如果是請店家送,大多進入維修一途,少數可換機,但換回來大多是整新機。)

家人也陳述在購買時也有注意面板,在現場看了20分鐘,但一兩顆的亮、暗點在解析度很高的面板底下很難察覺,同時如果瑕疵是在合於使用目的過程中才出現,例如遊戲機跑了某款遊戲畫面會嚴重切割、手機GPS根本抓不到衛星難以定位等等的問題,那更難以在現場發覺。但是礙於現行的法律規制,店家買賣仍屬於一般的私法契約買賣行為,只能透過瑕疵判定換貨。(是得主張退費,但如真的退費成功,而且沒有被扣有的沒的折舊、手續費用,那才是真神人)
搜勒搜勒~~
ikm(ikmyhb111) 一般網友
發文: 39 經驗: 541
發表於 2011-06-27 16:19
原來google的退費機制比apple差啊
才15分鐘根本來不及體驗 我怎麼知道好不好用
沒完整機制就掰掰了 
市府加油表情 #7


綠海葵(kenphy77) 一般網友
發文: 4,745 經驗: 13,518
發表於 2011-06-27 16:25
ikm說:
原來google的退費機制比apple差啊才15分鐘根本來不及體驗 我怎麼知道好... 恕刪

Apple 在新聞報導之前,是完全沒有退費機制。
搜勒搜勒~~
kaku(kaku0330) 一般網友
發文: 92 經驗: 744
發表於 2011-06-27 16:25
 只提到APPLE與GOOGLE
完全沒提到NOKIA
NOKIA不是宣稱OVI商店有非常多使用者?
該不會連台北市政府都知道NOKIA快不行了
歐元(jamesou12490) 一般網友
發文: 45 經驗: 197
發表於 2011-06-27 16:26
綠海葵說:
在店面買的 3C 商品出問題,通常是規範在業者制定的保固條款內(定型化契約),適... 恕刪

謝謝你的解說,所以說還是店家(企業)自己提供的囉
歐元(jamesou12490) 一般網友
發文: 45 經驗: 197
發表於 2011-06-27 16:27
綠海葵說:
Apple 在新聞報導之前,是完全沒有退費機制。

他有退費機制,不過沒甚麼人知道,而且很麻煩,所以兩家是半斤八兩拉
綠海葵(kenphy77) 一般網友
發文: 4,745 經驗: 13,518
發表於 2011-06-27 16:30 ,最後編輯於 2011-06-27 16:44
歐元說:
謝謝你的解說,所以說還是店家(企業)自己提供的囉

是的,成本要自行吸收。所以店家或業者,如果重視利益大於商譽的話,通常免不了刁難。要期待店家或業者不重視利潤,應該比登天還難吧?(笑)

題外話,商人本該重視利潤,但更應該負擔起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搜勒搜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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