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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傳出手機電池爆炸,一人遭炸死!?

我愛史萊姆(tribaler) 一般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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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07-03 12:47
今天看到的新聞寫
大陸蘭州有個工人手機電池爆炸
結果被炸死了......= =....

【2007/07/03 07:10 報導 】 列印 轉寄 總覽 速報
蘭州發生第一件手機電池爆炸事件,導致有人死亡。
大陸媒體報導,死者是一名22歲的燒焊技工,他在端午節當天在工廠內工作,天氣炎熱,放在他胸前衣袋內的手機爆炸,送院後證實死亡。
報導指出,手機電池是大陸製造,相信是在高溫下發生爆炸,死者被炸斷的肋骨刺破心臟死亡。

COW...這也太扯了吧
有懂這方面的專家(爆破專家??還是手機專家??)能出來講解一下嗎?
水龜伯(cs6218) 一般網友
發文: 476 經驗: 1,921
發表於 2007-07-04 18:46
我不是專家,無法給任何分析或建議,不過消基會有發新聞稿,大家可看看吧!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督導組)新聞稿 主題:你不可以不知道:不當使用電池的危險! 今日國人使用裝置乾電池或鋰電池的電氣產品及手機,可以說已經是生活的一部分,但是看似簡單的乾電池或鋰電池,國內已有多起因此爆裂或爆炸造成損害的案例,尤其是今(4)日媒體報導,中國大陸一名工人,因胸口的手機電池疑似受不了高溫而突然爆炸,造成當場死亡的案件,更足以證明乾電池或鋰電池不當使用的危險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甫於今年6月26日針對電池(乾電池及鋰電池)爆裂(炸)原因,邀集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開會,並研議建立預防機制如次: 一、現行有關機關之處理:行政院環保署為避免環境之污染,依據「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之規定,管制汞含量超過5ppm之錳鋅及(非鈕釦型)鹼錳電池;經濟部則負責電池放電特性等涉及安全之項目。該部目前已對鋰電池實施產品驗證機制(VPC);至於乾電池部分,則尚未納入檢驗。 二、行政院消保會會議結論: 1、請環保署落實對乾電池製造及輸入之管理;至於10元商店、地攤等,可能販賣未經輸入核可之乾電池之處所,則應加強稽查。 2、請經濟部積極建立乾電池產品驗證機制。 3.請經濟部儘速研議將鋰電池納入應施檢驗品目之可行性。 4、請經濟部參考國外電池商品標示之內容,督促業者加強對電池商品標示之使用說明或加註警語。 三、行政院消保會對消費者的提醒: (一)乾電池部分: 1.應選購標示完整的電池:不要買散裝、來路不明的電池。 2.使用前,應遵照說明書之指示安裝:因為不同品牌或同品牌但不同 批號的乾電池,其成分特性仍存在差異,消費者應使用原廠建議之 廠牌或型式的電池。 3.種類不同電池,不要混用:同樣大小規格的電池,依其成分可分為 可充電的鎳氫電池、鹼性電池、普通碳鋅電池等多種,由於放電特性不 同,混合使用易導致危險。 4.新舊不同電池,不要混用:消費者千萬不要因為省錢,僅更換其中一部份舊電池,以致於一部份舊電池與新電池混合使用。因為即便是同廠牌,生產日期相同的電池,新舊之間即存在差異,亦會造成電池情況不穩定的情形。 5.定期檢查,並取出久不使用的電池:應定期檢查,以免電解質滲漏 損壞電器。另電池有使用期限,新電池久放未用,或用後擱置不用,電池仍在放電(減低能量中)。因此並非不使用,電池即未消耗。 (二)鋰電池部分: 據標檢局的說明,乾電池因為能量低,其損害至多造成電池爆裂;而手機電池(鋰電池)能量高,確實具有爆炸傷人的威力。因此,行政院消保會建議: 1. 應遵照手機原廠指示選用電池:原廠手機電池是專為該款手機而設計,有其一定之作用與功能。手機電池爆炸案件,通常是消費者另行購買價格較低之他品牌電池,或來路不明的電池所引起。 2. 充電完成後,應儘速從充電座取下:有部分原廠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具有電路保護裝置,不當充電或使用時會自動斷電。但是相費者不清楚的話,建議手機充電時,應遵照原廠建議的時間充電,以免因為電池或充電器無自動斷電的設計,發生爆炸的危險,換句話說消費者手機充電時,千萬不能放著不管。 3. 乾電池或鋰電池均應避免接觸金屬等易致短路之物質,尤其鋰電池之電極均在一側,較電極分在二側之乾電池更易發生短路的危險。基於安全起見,建議均不應放在錢包或口袋中。 4. 乾電池或鋰電池使用時,均應避免:過熱的環境、過大的撞擊或擠壓,否則易造成爆裂或爆炸的危險。
這樣誰受的了(ann820204) 一般網友
發文: 805 經驗: 1,741
發表於 2007-07-05 13:27
你貼的很簡短=ˇ= 報紙上是寫..... 使用非原廠的電池!! 其實不要嫌原廠電池貴...... 原廠的電池才不會動手腳 電芯用的不是頂級就是稍次等的 他們才不會拿自己公司的名譽開玩笑 鋰是柔軟活性大的金屬 不要用力捏他... 會變形@@
我愛史萊姆(tribaler) 一般網友
發文: 1,302 經驗: 4,231
發表於 2007-07-05 21:51
heehee 我貼的是中廣新聞網最早發出來的短訊 報紙隔天才見報喔~所以短了些~ 不過 電池把肋骨炸斷真的超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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